为保证我司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规范性,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我司拟设立海投集团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备选库。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
1、本次征集遵循自愿申请原则;
2、原则上仅接受厦门区域的招标代理单位申请,总部在外地的招标代理机构可由厦门区域分公司代为申请;
3、本次征集确定原则为通过评审且经征集人最终确认的招标代理单位。
二、招标代理单位基本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厦门市设有分公司的,提供分公司开户证明。在厦门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300平米以上,有独立开标、评标室,独立的档案储存室;
2、在厦门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或中国*采购网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和人员备案;
3、2019年6月30日至今的工程招标(采购)代理项目,项目标的额1亿元以上厦门本地项目5个且累计项目标的额在10亿元以上(以合同认定为准);
4、2019年6月30日至今未受过行业主管部门行*处罚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评审原则
评审原则上基于(不限于)以下内容:
1、经营场地面积;
2、配套设施且硬件设备;
3、注册资金;
4、经营年限;
5、业绩;
6、是否自有电子化招标采购平台或者网站;
7、奖项或荣誉;
8、专业技术人员数量;
9、业务范围。
四、征集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次征集活动的申请人,请于 2021 年8月27日至2021 年9月3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厦门市海沧区人民*官网https://www.haicang.gov.cn/公告栏或海投集团官网http://p3w0a5.azlf.cn/选择“招标采购”栏目自行下载《基本信息收集表》(附件1);《入库登记表》(附件2);入库申请书、服务承诺书等(附件3)。
五、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包括以上附件(附件1、2、3)和相关佐证材料(以下情况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1.2017年前资质证明;2.获奖项(国家行*主管部门奖项),纸质材料均应盖有公章,密封袋上标明“海投品牌库征集”字样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可采用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应于2021年9月5日18时前(比现场提前5天)将申请文件通过顺丰或EMS寄出,采用现场递交的应于2021年9月10日18时前至海投大厦2201室海投集团建设管理部。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厦门市海沧区钟林路8号,邮编:361026 ;
联系电话:0592-6881003
邮箱:caoxiang@haitou.cn
联系人:曹翔
注:申请人报送的申请文件和相关佐证材料作为本次征集活动的信息收集用途,不满足本公告及附件相关规定要求的,我司有权取消该单位申请资格。品牌入库评选以满足我司工程项目招标(采购)工作和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为评审标准。我司对本次公开征集活动结果享有最终解释权。
厦门海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7日